数字赋能智慧监管║尤溪县全力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水平
尤溪县是福建省第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自2014年创建活动开展以来, 该县不断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式,注重数字赋能智慧监管,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主要做法
(一)合理确定监管对象。将规模生产主体和种养大户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主体定为重要监管对象。一方面,确定要监管标准,规模生产主体为取得营业执照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出台种植养殖规模标准,标准以上的生产主体认定为种养大户,种植标准主要是种植蔬菜5亩、水果10亩、茶叶10亩、食用菌5万筒/袋、粮食30亩以上的,养殖标准主要是养殖猪250头、牛50头、羊150只、鸡、鸭5000羽以上的;其余为小农散户。另一方面,确定要摸排信息。全面摸底调查辖区内规模生产主体和种养大户的名称、负责人信息、所在位置、主体性质、主产产品、种养规模、收获日期、销售渠道等信息,并按乡镇、产业分类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目前全县共有规模生产主体365家、种养大户2497家。
(二)科学划分监管网格。将全县划分三个层级网格,明确每级网格的监管范围、对象和监管员。其中,整个县域为一级网格,由县长任网格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网格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网格监管员,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按乡镇区域确定二级网格14个,参照县级设置二级网格监管员,由各乡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管理;每个乡镇按行政村就近连片或生产主体数量平均划分等方式确定三级网格2个,全县共28个,每个网格设一个村级网格员。
(三)压实强化监管职责。开发了“尤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智慧监管平台”和“尤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手机监管巡查APP”,实行县级线上派发任务,镇村网格监管员、协管员手机端APP接收任务,将实地巡查、宣传、指导的信息、定位、照片、视频等上传到平台。按照“月通报,季分析、半年考评、年度总评”考评机制,通过数据分析,县级每月、乡镇每周对下层级监管任务完成质量和时间情况进行通报,以此作为年底乡镇绩效考核、村级网格员绩效工资足额发放和辞退的重要评价依据。
(四)探索创新监管机制。依托农业农村部金融支农创新试点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统一为纳入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的286家生产主体投保,每户保额80万元,确保一旦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消费者最高可获赔80万元,有效提振主体生产信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制作产品保险标签2万个,免费分发给生产主体,粘贴在其生产的产品包装上面,对企业品牌起到很好宣传作用,更大程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落到实处。
二、主要成效
(一)监管力量得到保障。出台《尤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在每个三级网格加聘1名村级网格员共28名,监管范围从乡镇扩大到村级,补充监管力量。网格员优先选聘5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凭、有驾驶证、熟悉村情民意的本地人员,人员工资所需经费由县乡两级财政对半承担,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充分保障网格协管员工作实效性和积极性。全县聘用网格员28名,平均年龄41岁,80后16名,占57.1%,大专以上11人,占39.2%,实现了优秀人才回归农村,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二)监管效能逐步显现。针对监管薄弱环节,通过创新“互联网+网格化”智慧监管模式,实现对全县365家规模主体、2497家种养大户全方位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同时,充分发挥智能平台便捷性作用,及时通过智慧平台向网格员监管员推送最新技术指导培训课程,让其足不出户也能参与培训,提高了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2021年,共开展线上网格员业务培训8期,培训768人次,培训人次较2018年未实现智慧网格监管前增加40%。
(三)监管服务更加全面。通过尤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平台搭建,在原有福建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为规模生产主体提供服务基础上,使得普通种养大户也能享受信息化监管服务,实现全县主要种养生产主体“主体备案、技术入户、宣传到位、抽检覆盖、赋码出证”5个100%。 (供稿: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 1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委统战部、区新联会开展主题活动捐助抗疫一线
- 2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北安分局红色边疆派出所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 3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北安分局红色边疆派出所开展龙警志愿者宣传活动
- 4哈尔滨市中北出租汽车公司雷锋车队志愿者舍小家为大家 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 5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北安分局逊克派出所加强九小场所管理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 6平安花开春满园——沅陵县二酉苗族乡抓安全保民生工作纪实
- 7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北安分局格球山派出所全面加强辖区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工作
- 8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牡丹江分局八五五派出所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宣讲活动
- 9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融合法庭“首”开庭,高效便捷促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