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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宾县人民检察院认真执行“三个规定”助力检察队伍建设

来源:乡镇企业导报发布时间: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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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楚国举/姜迪)自“三个规定”出台后,黑龙江省宾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要求干警切实做到如实填报,不如实填报、瞒报的,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宾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积极组织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深入学习了“三个规定”的相关内容,检察长李悦同志在会上进一步强调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要求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带头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要求,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填报工作,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截止目前,我院填报重大事项填报系统56件,其中党组带头填报7件。二是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进一步学习了“三个规定”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到将相关规定入脑入心。三是组织全院干警对“三个规定”填报情况进行自查,填报了49份自检自查情况统计表,并报纪检部门备案。经纪检部门抽查,未发现存在迟报、瞒报等情况。四是加强自检自查结果运用,建立完善自查整改、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3项,形成长效机制。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充分运用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察、拓宽外部监督渠道等形式,助力检察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检察队伍。

办案人员认为“三个规定”的执行极大减少了办案过程受外部干预的情况,这对检察人员形成了有效的保护。同时,这也是对办案人员提出更高的专业要求,进一步严格案件质量。所有办案人员要不断提升专业能力,提高办案水平,以廉洁自律的政治态度,完成好“能力作风建设年”提供高质量检察产品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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